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*执法队评出的
年卫生行*处罚“十大案件”出炉啦!
富阳区卫健执法队承办的
“某公司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”案
位列其中
这个案件涉及职业健康检查、复查、职业病危害等内容,跟随小编一起回顾一下吧!
年的某一天,本单位收到邵某某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。该诊断证明书明确了邵某某为“职业性矽肺壹期“,于是,执法人员前往邵某某公司开展检查。据现场了解,该公司主要经营工程爆破设计,包括填埋炸药、连线、起爆、爆后检查,其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。
现场,执法人员查到了邵某某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,其中,年体检结论为“肺结节影”,处理意见为“三个月内本院职业病科复查胸片”,但该公司并未通知其复查,也未告知体检结果。
该公司负责人表示,他们知道邵某某年的体检结论,但因不完全知晓职业病知识,以为等着体检机构打电话再采取下一步行动,结果一直没电话通知复查,所以公司就没组织邵某某去复查。直至年体检后,体检机构电话通知了,公司才叫邵某某去复查。
邵某某到该公司上班的时候,公司并未告知他这项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,也未对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。至于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呢?该公司只在安全例会上穿插的讲到一些。
对于“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邵某某进行上岗前、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(年专科复查),对邵某某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”的行为,富阳区卫健执法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的规定,对其罚款10万元。该公司按程序履行罚款,本案于年7月顺利结案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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